住院期间重读了毛姆的《刀锋》,主人公拉里这个人,和《月亮与六便士》中的“高更”是同种类型,或者说拉里是高更的升级版,高更一心痴迷绘画,为此丢掉中产阶级现有的一切,职业,家庭,身份,自我放逐到塔希提岛,过着在世人看来一无所有的生活。拉里呢,他执着追问生命的终级意义,善与恶,生与死,他放弃与漂亮未婚妻的婚约,像“北漂族”般,在漂泊中体验底层生活,他当过矿工,农场帮工,他工作目的不是为了赚钱买房,积攒第一桶金什么的,他想探究“人为何而活”——这种在许多人看来虚幻得要命的问题!他阅读,禅修,最后计划到纽约当名出租司机,仍不是为稻梁谋,还是为体验生活。
对多数人来说按部就班的生活对他却是玩票,是种手段,他终极的人生目标是探询那隐藏在星空中的人类精神的奥义!他像个高级文艺青年那样,对人家问起“你究竟打算做些什么”,他总是答,“晃膀子”,这词代指务虚的无明确实用目的之生活。他蛮不在乎世俗的一切,决不被某些“潜规则”驯服,他从开头就清晰坚定地在精神的修行之路上跋涉。他还长得挺帅,清瘦,结实。在某次与已婚的前未婚妻同车时,以致她盯着他的手臂,眼里露出可怕的情欲的目光(平时她是个高贵体面的女人)。
总之,拉里,这是个无法不让人爱上的家伙!
毫无疑问,拉里以及高更,也是塑造他们的作家毛姆本人十分激赏的,虽然小说中的“我”一直淡定地充当旁观者(作为穿插起小说各位人物的使者,“我”对这些人物很少加以臧否点评),但毛姆对这两个人物的喜爱再明显不过。
世间“晃膀子”的人多了去,但此晃非彼晃。拉里,一个标准的八段文学青年,“不畏浮云遮望眼,只缘身在最高层”,他的晃不是闲晃,是种高级形态,是藉肉身的“晃”使灵魂趋向化学的质变。哪怕他在最底层生活,也另有种“超现实生活”——许多人对自身生命的感受到食色性为止,拉里却要追问人是粒子还是波段?许多人的生活是完成时,无论做什么,都随上一秒的嘀哒而就此隐没。拉里却要使经历的一切贯穿,互不脱节,像一节黑夜中的透明车厢,驶向意义所在。
他的“晃”建立在阅读思考基准上——即使刚和一名女画家缱绻完,他也马上拾起一本先头看的书继续专注地看下去,像刚才只是有个女人进来送了杯牛奶。一切,于他只是外物,真正的“内”藏在书页与他脑中。这个“内”到底是什么呢?参照,证据,隐伏在河床与潮汐背后的永恒……宇宙如此广袤混沌,微如尘芥的人想探询在其间“存在”的意义,不啻以卵击石,但也正在此中诞生了可贵的诗意!
“这种遥远,这种偏执的遥远,这种与逃避无关而与深入有关的遥远,让我眷恋”。这个世界,到处是“当下”,到处是可归类的“现实”,到处是“去他妈的,活下去最要紧”!不问究竟,不明其里,活一天算一天,但是拉里,他非要向“空”的深处找意义。
“生活在别处”,他是这句话的践行者,苦行僧般四处行脚,但与那种后天修行锻炼忍耐力和离欲不同的是,拉里有着顺其自然的劲儿,他做什么仿佛都不特别用力,笑容温熙,不强人所难,随遇而安。
他本还打算和一名被众人视为堕落不堪的女人结婚,大家包括他的前未婚妻都认为他是奉献,是为挽救那女人,可他似乎是出于一种讳莫如深的爱——往前看,他怎么可能与前未婚妻伊莎贝尔结合呢,甚至恋爱也显得不真实。他们根本不是一路人,她明媚,现实,中产阶级女人典型的精致理性与虚荣。她在“占有”中获取安全感,他要从舍弃中追寻意义。他们是两股道上的人,相比倒是那个“堕落”女人更有可能与拉里发生爱情,他们身上,都有着绝对而边缘的气质。
毛姆当然也不会让拉里陷入家庭,那个“堕落女人”临阵脱逃了,拉里继续独自晃下去。
“我的理想生活呢,简言之,就是过一种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的生活。就那么孤悬在一呼一吸之间,像一粒真正的尘埃那样,不慌不忙地存在,无声无息地消逝。心无挂碍。”在一个博客上看到这段话,我想到拉里,但又不全然是,拉里是心有挂碍的,他的挂碍是“月亮”——“满地都是便士,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”,拉里的挂碍就是看似遥远,躲在云霭后的月亮,他想接近它。这种勇气,比在尘世里找便士更要难得多!便士是清晰的,面值确凿,月亮只是个抽象概念,它的实质是黑暗的火山熔岩大海,中间夹杂着明亮和古老地壳的高地和突出的陨石坑。变幻莫测的月相变化,正如灵魂优先于肉体的“意义”。庸常的世俗恰如漩涡,众生在其中无限地运转,多数为惯性裹挟,无限地沉沦。极少数逆袭者,被反向力抛出脱离漩涡,抛向月亮的方向。比如拉里。(陈蔚文)
融媒体编辑 潘永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