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任河道总督和淮安崇实书院

来源:淮安晚报    作者:刘飞    人气:     发布时间: 2019-09-17    

淮安最早书院始于宋,兴盛于明清。从宋至清代,淮安计有官办、私办书院30余家。其中,崇实书院始建于清代乾隆中期,为当时河道总督李弘所建。崇实书院旧址原在运河南岸,咸丰十年毁于兵燹,吴棠任河道总督期间,在运河北岸予以重建。崇实书院延续的时间比较长,后来还作为清河县高等小学堂的校舍六年。

李弘始创书院

最早记载崇实书院的书籍是钱大昕的《潜研堂文集》:崇实书院者,故江南总督尚书湛亭李公之所轫也……爰轫立书院以为造士之所,而额之曰崇实。莅政之暇,辄召诸生立庭下诲之。以有本之学,务笃其实,勿逐于名,煌煌乎大儒经世之言也。湛亭公归道山十余年。天子慎重河工,谓节宣防守之方,非讲求有素,无以集事,乃申命公子芗林公,付以全河之任……”从记载可以看出,最初建立崇实书院的人是江南总督李弘(为避讳弘历的名字,常写作李宏),字济夫,号湛亭(钱大昕之所以称他为湛亭,因为清晏园池心的湛亭是他修建的)

书院的具体地址没有说得明白,但是,从召诸生立庭下诲之,以及后来有司议改院为官廨,可以看出,崇实书院最初的地址应该是在江南总督官署内(今清晏园附近,或许就在淮阴中学初中部北校区),给诸生讲学的就是李弘本人。但是李弘所设立的崇实书院,在总督府内存在的时日有限。乾隆三十年(1765),李弘任江南河道总督,乾隆三十六年,李弘卒于江南河道总督任上。崇实书院哪一年成立的呢?查《咸丰清河县志·卷九·学校》:乾隆三十三年建。这里似乎明确了崇实书院最初建立的时间。因为没有更早的资料可以来证明,不知道这个确定为乾隆三十三年的依据。也有资料说乾隆三十二年,江南河道总督李湛亭于玉带河西偏创始崇实书院并课士其中的。还有更早的建院时间的记载,《淮阴市志》记载:乾隆三十一年,河道总督李宏创建。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,李弘在淮安设立崇实书院,地址在江南河道总督官署内,时间是1768年,或者说不早于1765年、不晚于1771年。

李奉翰迁建书院

李弘归道山十余年后,其子李奉翰于乾隆四十四年(1779)到淮安做江南河道总督。李奉翰,字芗林,乾隆四十四年正月,任江南河道总督,入驻清江浦。乾隆四十五年二月调至河南任河东河道总督,乾隆四十六年正月回任江南河道总督,直至嘉庆元年。李奉翰初次出任江南总督的时间很短,是否在乾隆四十四年即异地重建崇实书院,不得而知。但是,李奉翰确实曾经将崇实书院异地重建。因为,钱大昕还记载了李奉翰异地建设崇实书院的原因:在有关部门的建议下,李奉翰将原来的书院房屋改为办公用房——“官廨了。

异地迁建后的崇实书院经费来源,在《咸丰清河县志》有较为详细的记载:旧存经费九百金。乾隆五十九年收买何堂归官地十二顷八十八亩五分六厘,每年额收租钱三百八十千。又,典山阳县刘姓田十顷九十四亩四分五厘,计价银九百六十两,收取租息归库大使经管,以充经费。又,裴家场草地二十三顷六十八亩九分八厘,乾隆四十九年报升拨归书院膏火。嘉庆六年,立有碑记。《光绪清河县志》记载与上述内容完全一致。这个记载说明,崇实书院创建后,一直都有专项经费,到李奉翰异地迁建书院前,还有旧存经费九百金

李奉翰异地建设的崇实书院具体地址是在哪儿呢?《光绪淮安府志》《光绪清河县志》记载很明确:旧崇实书院在禹王台西,咸丰十年毁。崇实书院从江南总督府搬到了禹王台西边,就是今淮阴卷烟厂所在地块。书院一直延续到咸丰十年(1860),毁于兵燹。

吴棠在运河北岸重建

《光绪淮安府志》:重建崇实书院在运河北岸,海神庙西,同治元年,总督吴棠置。经费田,一包家河两岸田十一顷十五亩五分;一浪石镇北湾田八十八亩;一金城镇田一顷十五亩;一太平西官庄田四顷六十八亩;一外南顺黄坝护堤柳田七顷四亩四分七厘九豪();一马麻桥田八十亩;一文笔峰田四顷八十亩三分七厘四毫;一永丰庄田十二顷六十七亩五分三厘五毫;一太平工田八顷八十九亩四分九毫;一山阳燕家庄社田二十顷;一石工头田八十亩;一外南塘河土山田六顷二十八亩三分九厘九毫;一张福口引河两岸护河田十九顷九十八亩三分七厘;一太平引河护堤田四顷三十七亩七分五厘二毫四丝;一石工头隄()根小桥旁田二顷九十亩三分六厘二毫……”

吴棠在崇实书院毁于兵火两年之后,又在运河北岸重建书院,并且大幅增加书院的经费。《光绪淮安府志》对吴棠没有吝惜溢美之词,实际情况并没有这么理想。

崇实书院碑记

淮安市博物馆所藏两块刻石,内容较为清楚,可以确定是崇实书院的记录,内容如下。

其一:始至十一月则仍请宪署封课,所有奖赏银两,由各衙门自行酌给,遇闰照旧。轮课不复别增膏火。惟六月、十二月停课,或遇乡试及岁科考试,一例停课,其书院监院,前委清河教谕、训导二人会办,嗣以经费不充,分给薪水,两形不足,且恐有互相退让之弊,因专委教谕梁承诰,以专责成,遂为定案各等因。奉经职道衙门先后遵办,各在案。所有书院岁修,奉前宪台吴先后札饬(),以发存济源号银两每年生息银四十三两四钱七分八厘,由监院梁承诰与王绅锡龄,勘估拨用。又以候选知州寻惠林所抵亏欠盐价市房一所,招租拨用,应俟招租后,酌定钱数,每年发给……

其二:一,淮北盐斤余款五百千文,每年息钱六十千文;一,岁修济源号息银四十三两四钱七分八厘;又,寻惠林草市口房租钱,俟招定后亦归岁修支用……

监院清河教谕梁承诰督刊

邑人候选训导袁长清书丹

碑刻内容不完整,但是,可以确定是崇实书院的碑记,从所刻内容还可以了解到书院有关支出的详细情况。

上文中两次提到碑记:嘉庆六年,立有碑记。”“按:自草市口市房收租以下,各款筹拨在碑记之后,故碑文概未之及。此处所说的碑记,应均是嘉庆六年(1796)的碑记。而现存的碑是同治六年(1867)的。

确定是崇实书院,除了碑刻内容见到了清江浦崇实书院之外,还有两个证据,一是碑记中提到寻惠林草市口房租钱,俟招定后亦归岁修支用。在此之后编纂的《光绪淮安府志》记载充公草市口市房岁收租钱一百十五千。只是在同治六年时,房子尚未租出,年租金还没有数额。二是太平引河护堤田四顷三十七亩七分五厘二毫四丝”“太平引河护堤地亩仍应归汛留守,吴棠重建崇实书院时,将护堤地亩租金拨给书院,几年之后,将这块地亩拨回河汛留守。前后记载遥相呼应。从碑记中,可以明确书院在读学生的数量,还可以知道书院提供生员和童生读书的伙食费和膏火。书院在同治六年,有在读学生92人,书院发给52名生员白银共计403.2两,40名童生发给白银共计216两。书院还负担书本(刻书)以及试卷、纸笔等耗材的费用。书院还承担山长的束修(工资)、节礼、伙食费,以及监院、院书、院役、看书院、用帐兼听差等人的费用。全年开支共银九百九十一两二钱,共钱六百二十千文,维修费用不在此范围内。在吴棠重建书院之初,维修费用是据实报销,后来每年拨经费白银45两。

崇实书院的经费来源,主要是政府拨款,学田、草场、海滩湖滩等滩地每年的租金,以及公款利息、公有门面房租金,等等。古代官府对书院的经费来源与用途都有着十分详细的硬性规定,如老师的工资、灯火钱、学生的伙食费、笔墨纸张费用、工作人员费用等等,对我们今天办学还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。(刘飞)

融媒体编辑 潘永勇
来源  淮安新闻网

责任编辑: 文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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